鈑金件檢驗規范:包裝、電鍍、涂裝質量檢驗
1、目的
明確來料的包裝要去,確保外包裝能有效防護產品,避免在運輸、搬運等過程造成損傷,同時確保來料產品易于識別和追溯。
2、范圍
適用于所有鈑金件的來料,供應商確保產品完好地到達指定地點。
3、檢驗條件
正常照度或(800LUX)目視。
4、檢驗內容
4.1包裝箱上應記錄準確完整信息:
4.1.1采購單號(如需要)
4.1.2料號(如需要)
4.1.3產品名稱
4.1.4批號(如需要)
4.1.5每箱數量
4.16日期
4.1.7品管檢驗狀態
4.2裝箱單必須附在每次出貨上,應包含以下信息
4.2.1客戶名稱(如需要)
4.2.2訂貨總數
4.2.3總箱數
4.2.4采購訂單號
4.2.5料號
4.3包裝
4.3.1所有物料均必須包裝,以免在運輸過程遭到破壞,包括使用相應得積案鎮墊料、間隔物、填充物等。必須封閉包裝箱并且必須將箱頂盒箱底封好膠帶。
4.3.2外包裝必具有足夠的抗外力強度以便能保護內部包裝物。裝箱齒輪應符合規格(以避免運輸過程中搖動或損壞。
4.3.3零數箱必須有明確的標識。
4.3.4包裝方向正確,包裝盤,箱干凈整齊,無破損:標簽填寫完整,正確,內外標簽數量一致。